金华两头乌猪简介
一、登记信息
地理标志商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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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名称 |
金华两头乌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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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类型 |
证明(地理标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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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属区域 |
金华市婺城区、金东区、兰溪市、东阳市、义乌市、永康市、浦江县、武义县、磐安县等9个县(市、区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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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号 |
16808266/168082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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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类别 |
29/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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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/权利人 |
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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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年份 |
2016 |
农产品地理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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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标名称 |
金华两头乌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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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猪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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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属区域 |
金华市婺城区、金东区、兰溪市、东阳市、义乌市、永康市、浦江县、武义县、磐安县等9个县(市、区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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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证书编号 |
AGI010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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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持有者 |
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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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|
AGI2013-01-10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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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公告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25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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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年份 |
2013 |
国家标准:GB/T 2417-2008
地方标准:DB 3307/T 71-2018
团体标准:T/ZLX 051-2023

二、产品介绍
金华两头乌猪,又称金华猪,浙江省金华市特产,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我国首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地方猪种,《中欧地理标志协定》中首批唯一入选的猪肉类畜种,是实至名归的中国和世界名猪。
因为金华两头乌珍稀的血统,加上通体毛色黑白相间的特征与熊猫十分相似,又被称作“中华熊猫猪”。历史上曾多次作为国礼,出口法国、加拿大、泰国等国。
金华猪历史悠久,早在1600多年前,金华一带养猪业已相当发达。由于交通不便,远销困难,迫使腌制。《本草拾遗》曾记载:“火腿,产自金华者佳。”金华火腿作为世界三大著名火腿之一,其原料即为金华两头乌猪。“金华火腿腌制技艺”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金华猪共有3个品系,Ⅰ系为“寿字头”型,猪个体较大,生长较快,头短,额部有粗深皱纹,背稍宽,四肢较粗壮。Ⅲ系为“老鼠头”型,猪个体较小,头长,额部皱纹较浅或无皱纹,背较窄,四肢高而细。Ⅱ系介于Ⅰ系和Ⅲ系之间。
三、地域范围
金华市行政范围的婺城区、金东区、兰溪市、东阳市、义乌市、永康市、浦江县、武义县、磐安县等9个县(市、区)及市直、开发区所辖的151个乡镇(街道)、5051个村庄(居委会),东至磐安县胡宅镇胡田村,南至武义县三港乡曳坑口村,西至兰溪市水亭镇黄岗坞村,北至浦江县檀溪镇周家村,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°14′-120°46′30″和北纬 28°32′-29°41′之间,面积10941平方公里。
四、自然生态环境
1、地形地貌及土质。金华地处金衢盆地东段,属典型的红黄壤丘陵盆地,地势南北高、中部低,境内千米以上的山峰有208座,山地以500~
2、水文情况。市域内有钱塘江、瓯江、曹娥江、椒江四条水系,并为这四条水系的发源地之一,风景独特,环境生态。境内集雨面积在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江溪有40多条。根据《国家农业行业标准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》(NY/T396-2000)判断,区域范围水质综合污染数为1,属清洁水平,适宜养殖金华两头乌。
3、气候特点。全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气温适中,热量丰富,雨量充沛,有明显干、湿两季。盆地小气候多样,有一定垂直差异。常年日照时数1766~1911小时;年降水量1150~1450毫米;年平均气温16.5~17摄氏度,最高41.3摄氏度,最低零下9.6摄氏度。
五、品质特征
1、外貌特征
头颈部和臀尾部为黑皮黑毛,胸腹和四肢均为白皮白毛,黑白相交处有明显的黑皮白毛的“晕”带。耳中等大小、下垂,额上有皱纹,背稍凹,腹大微下垂,臀较倾斜,四肢细短,蹄坚实,皮薄毛稀,乳头多为 7-8 对。出栏体重60~70公斤。
2、猪肉品质
皮薄骨细,肉质鲜红,肉味香郁,肥而不腻,理化、生化指标均优于外来品种猪。
理化指标:肌内脂肪含量(鲜背最长肌)3.7-4.3%,肌肉肌苷酸含量(鲜背最长肌)0.76-0.86mg/g(光密度值/250nm)。
六、特色生产方式
1.1选址
选择地势相对平坦、干燥、交通方便、背风向阳、排水良好、天然防疫条件较好的地点建场,符合 GB/T17824.l
规定。
不得在水源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城镇居民区、洼地洪涝区、环境污染公害严重区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建场。与居民区及其它养殖场的距离符合NY 5033规定。
1.2场区布局
猪场分为生活区、管理区、生产区和隔离区。生活区和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,隔离区应位于猪场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,种猪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上风向,保育舍和生长育肥舍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向。各区之间设有防疫隔离带或围墙。
1.3建设要求
猪舍应采用砖混或轻钢结构。
分娩母猪舍、仔猪保育舍宜采用密闭式猪舍,其它猪舍可采用半开放式猪舍。
猪舍宜坐北朝南,可向东偏转 15°。相邻猪舍纵墙间距不少于
运动场面积: 种公猪不少于
2、人员要求
2.1负责人
负责人应具备畜牧兽医相关法律及专业知识。
2.2生产人员
生产人员应具备基本养殖技术知识,身体健康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
2.3场内兽医防疫人员
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。
3、种猪选择
种猪应符合金华猪品种特征,选用标准执行 GB/T2417 规定。
4、饲料及兽药
4.1饲料及饲料添加剂
饲料原料及添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。禁止添加违禁药物;不使用变质或被污染的饲料;不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作饲料原料。
种猪和仔猪根据 GB/T2417 配制日粮。育肥猪日粮粗蛋白控制在 14%以内,代谢能不超过 12.45
MJ/kg,不得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。
青饲料每头每日饲喂量,公猪、妊娠与哺乳母猪
4.2兽药
兽药使用应符合 NY5030 要求。育肥后期肉猪,必须治疗时,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。
5、饲养管理
5.1管理
根据各阶段生长特点、生产性能及生产规模确定繁殖节律,实行自繁自养及全进全出的工艺流程。
5.2饲养
后备猪可群养,公猪在性成熟后应单圈饲养。妊娠母猪前期可每栏3 头~5 头群养,后期应单圈饲养。种公猪、空怀母猪、妊娠母猪、哺乳母猪及后备种猪采用定量饲喂;哺乳仔猪、保育猪可采用自由采食。
按生长阶段进行分群管理,每天保持一定的运动量。肉猪出栏日龄不少于9个月,体重控制在
6、防疫
6.1引种与隔离
引进种猪应严格按照引种审批和《跨省调运乳用、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》(农医发[2010]33 号)规定执行。引进仔猪及育肥猪时,应从健康的猪场引进,并按规定进行严格隔离观察。
6.2免疫
猪场应制订并执行科学的免疫程序,选择适宜的疫苗和免疫方法进行预防接种。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达到100%,抗体合格率达到70%以上。
6.3消毒
猪场大门口设置消毒室、消毒池。
生产区入口设置消毒池、消毒间。
人员进入生产区时,需遵守场内防疫制度,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。
七、专用标志
“金华两头乌猪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,应有专人负责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、使用工作,确保“金华两头乌猪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、不挪用、不流失,不得向他人转让、出售、馈赠“金华两头乌猪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,不得许可他人使用“金华两头乌猪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。
八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授权企业名录(持续更新中)
1、金华家农两头乌种猪场
2、浙江山和水食品有限公司
3、浙江金华熊猫猪猪两头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4、金华仙之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5、浙江伟丰肉食品有限公司
6、金华市珍其源两头乌食品有限公司
7、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
8、金华市婺八乡农产品有限公司
9、金华市金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10、永康市茗利两头乌麦饼店
九、推荐品牌、店铺
待推荐。
附录
详见“选购指南”。
关键词:金华两头乌猪,金华猪,地理标志,授权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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